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的

通      知


各镇、街道: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多源输入、多点并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我省郑州、安阳、许昌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大,病毒传播扩散风险高。为维护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 、倡导就地过年。在外务工人员亲属要加强与在外务工人员对接沟通,宣传我县疫情防控政策,引导在外务工人员就地过年。


       二、落实报备制度。确需返乡的,应当提前3天向返回地村(社区)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返程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在返程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人员分类管理


       1.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已经返乡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做7次核酸检测。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做7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返乡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在第1、4、7、14天做核酸检测。


       4.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返乡人员,抵达后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并在第7、14天再各做1次核酸检测。


       5.对已实施居家隔离,但未满14天需要集中隔离的,如果居家隔离期间已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经镇、街道管理人员认可的,隔离时间可接续计算。


       6.凡是未履行提前3天报备手续直接返回家中的,由镇、街道负责落实管控措施。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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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