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人民医院总院区门诊楼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改造,门诊楼各科室办公地点须临时搬迁。


内科门诊、外科门诊、皮肤科、精神科、检验科和门诊办公室搬至主院区内西侧行政办公楼一楼;


妇产科门诊、儿科门诊、正骨科门诊、康复科门诊和针灸科搬至东侧儿科楼;


眼科和耳鼻喉科及其他部分科室门诊搬至主病房楼各自科室住院部,望相互转告。


另外 16 排 CT 暂时停诊,医院门诊楼消防改造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联系电话: 3331557。


科室和对应搬迁位置:

行政楼:位于医院西部 3 号楼,儿科楼位于医院东部 2 号楼,原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