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段时间流行一句话,叫“天才是不睡觉的”,这主要是因为大家研究了那些了不起的人物的睡眠时间后发现的。古有达芬奇,今有乔布斯和卡尔拉格斐等等。



我们平常人每天需要睡7-8小时。但达芬奇不这么认为,他觉得睡觉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人生整个浪费了三分之一在睡觉上,这么多的时间,能思考多少东西,创造多少艺术作品?


于是他就发明了“达芬奇睡眠法”。相传他每4小时睡15-20分钟,这样一天下来只睡2小时左右,余下大把的时间从事创作,而且能保持充沛的精力。


说白了就是将单次的睡眠过程分散成多个睡眠周期进行,同时人的精神状态还可以和连续睡7-8个小时的单相睡眠差不多。


看起来是不是很有诱惑力啊,如果真的可行,岂不是多活了一辈子。


然后事实是很少有人能坚持下来。据果壳网报道:史上唯一有所记载的长时间实施了“达芬奇睡眠”的“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叫巴克米斯特 •富勒(Buckminster Fuller),是一名工程师和设计师。但最后他的计划不得不因为他的商业伙伴的极力阻拦而终止,因为他的作息时间和其他人实在太不合拍了。虽然富勒是否严格遵守了他所说的睡眠计划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他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真正报告了成功执行多相睡眠的人。


看到这里,还是奉劝大家不要“迷恋”什么达芬奇睡眠法了,这只是一个传说,毕竟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坚持下来。这些还是留给那些天才们去验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