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来临,各种取暖神器搬了出来,热水袋、电热毯、电暖宝、电暖气……
不过在取暖的同时一定要“低温烫伤”!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及有糖尿病、脑中风后遗症、手术后的患者!
案例:
家住清河东路70岁的陈老太腿关节疼痛多年了,面对连日降温有些扛不住,于是拿出家里的暖水袋取暖。她先是把暖水袋贴在保暖衣上靠着腿,但是感觉不太暖和,又把暖水袋贴到秋裤上。第二天,陈老太腿上的皮肤有些红肿,但老人心想没啥大碍就没有理会,可没想到,两天后小腿部已经被烫出一个铜钱大小的水泡。
家里人带着陈老太到医院检查,医生表示这是“低温烫伤”导致的。
何为低温烫伤?
低温烫伤通常是指高于人体温度的热源长期作用的结果。一般来说,人体的温度是在37度左右,高于人体的温度也就是说高于37度,通常我们把它界定在44度以上,这样一个温度长时间的作用就有可能造成皮肤或者软组织由浅及深的损伤。低温烫伤与一般的烫伤、烧伤明显不同,不易被人察觉,而且也不会有特别的疼痛。
使用取暖器时应间断取暖
冬季取暖时用品最好间断使用,比如一般使用电热毯可以在睡觉前一个小时打开,睡觉时关闭;热水袋、暖手宝可以用一小段时间后隔离一下让皮肤透透气,把残留的热量挥发一下,然后可以继续使用。
简单的热水袋使用注意多
1.热水袋中热水不要超过80℃,绝大多数人都以为,可以倒入滚沸的水,这是错误的观念。热水袋说明书都有一行字,“只适合倒入70-80摄氏度水”。
2.使用时,热水袋外面要用毛巾或者是毛毯包上一层,避免渗漏;
3.电热水袋避免电源长时间连接,电源长时间不拔,易发生触电;
4.不要放在腰部或其他身体部位用力挤压;
5.婴幼儿、热感觉迟钝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严禁使用。
在选择取暖设备时尽量选择正规厂家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要用价钱来对比产品的好快优劣,质量才是硬道理,毕竟生命是无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