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盒上的保质期是指在密封状态下、按说明书要求保存的药品最长使用时限。一旦拆开密封包装,很多药品保质期会大大缩短。


保质期是针对规定的贮藏条件下包装完好、未开封的药品制定的,开封后非独立包装的药品不能再依据保质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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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就是眼药水,它的保质期通常为一年,但开封后最多用30天。并且在使用时,如果不慎接触了睫毛或眼睑,保质期还会缩短。因此,每次使用前最好仔细看看眼药水,如果有絮状、沉淀,则不宜再使用。


瓶装药品开封之后,药片或胶囊外观没有颜色变化、未出现粘连或结块的前提下,它的药效最多也只能保持2个月左右;铝塑包装的药品因每片都单独包装,因此药盒开封之后不会影响使用期限;糖浆类药物为了口感通常会添加糖分,开封之后如果在室温保存,建议1—3个月内服用;软膏类药剂的主要组成为油性成分和药物,开封之后使用期限最多也只有2个月左右,前提是药品在此期间无异味或者油性成分未分离出来


不仅开封之后药品的有效期会缩短,不合理的储藏条件也会使药品有效期缩短,一定要参照说明书存放药品。


大多数药品需要在干燥、避光的环境中保存,还有一些药品的保存温度要求更低,需冷藏甚至冷冻。


注意药品保存科学方式:


1)避免高温、光照和潮湿。许多药品说明书中有“密封,阴凉处保存”的字样,密封的含义是隔绝空气,阴凉处是指不高于20℃。如果是“冷处”,指2℃~10℃。注意,体温也会影响药物,放在身上的药品也可能会加速过期。


2)许多液体制剂不宜冰冻,而且像胰岛素等一些自用注射液更不能冰冻。


3)药品应合理分类摆放。外用药、内服药应分开摆放,才不易拿错。


4)不要将用空的药瓶或盒子装其他药,容易发生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