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渔歌医疗整理自国家卫健委官网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如何评价?官方指南来了!这不但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地方指南、现场复核的依据,也是基层医疗机构自评自建、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工具书。
4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以下简称《评价指南》)。《评价指南》细致具体可操作,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整改和提升。
附件:
1.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点击左侧国家卫健委官网链接下载附件)
指南的内容
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为例,全文分4章,分别为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包括基本条款88条、推荐条款12条。《评价指南》各条款包括指标说明、评价要点、要点解释和评价方式方法,对每条条款的意义进行了说明,对各条款所包含的若干评价要点进行逐条解释,并逐一提供评价方式方法。
为方便使用,个别条款提供了清单列表,包括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主要设备统计表、识别和初步诊治病种统计表、卫生技术统计表、检验检查项目统计表、基本药物配备清单等。《评价指南》在每个章节后提供了该章节所引用的参考文献条目,便于各级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学习和掌握。
《评价指南》主要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考使用,可以作为制定地方指南、专家现场复核的依据,特别是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自建、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