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文件一出,引发强烈的反响和激烈的讨论,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有人担心……
“事是好事,应该支持,就怕有人给用歪了……”
“鼓励大家献血,献爱心,又督促人们守信用,挺好的啊,又没有强制献血,没啥可杠的啊。”
“个人征信的界限在哪?”
“滥用征信必将导致不可信”
“不公平吧。特殊不能献血的咋办”
“支持!本来说的就是加分项,又不是必须项。就像高考一些加分项一样。”
“ 不支持,这不属于征信系统滥用么??”
……
对此,国家卫健委回应称:无偿献血是自愿行为,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出台此政策是鼓励而非惩戒。
争议一直在持续,不论大家持有什么观点,但是有个概念大部分人并没有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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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到底要挂钩的是哪一个征信体系?
实际上“社会信用体系”分三个具体的系统。
一是“个人征信系统+企业征信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办,重点是金融领域和部分市场经济活动领域的信用建设,有个人也有企业,而且这个系统目前有相关法律法规,最高级别的是国务院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这个信用体系是根据世界统一的规则来制定的。大部分人认为的个人征信报告会影响个人贷款、买房等金融活动就是这个系统。
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别是“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文明体系”,这两个是一类,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的,这个是我们自己特有的要建立起来的一个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在社会、政务、司法等领域的信用行为。这个体系,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社会信用法已经列入立法规划,而且这个体系,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地方,都正在探索建立过程中。
而如今引起争议的无偿献血,要挂钩的主要是第二种,即“社会诚信体系”。
对于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