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健委
整理:渔歌医疗
去年5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8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推进该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1月2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决定成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任期为2020—2021年。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县域医共体建设专家组工作职责有:
◆ 1 ◆
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2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能胜任工作或自愿申请退出的专家,可解除聘用关系。
◆ 2 ◆
专家负责跟踪、协助、指导、评估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份和试点县区工作情况,充分运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地方制订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
◆ 3 ◆
专家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剖析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典型经,提炼改革创新举措,及时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
◆ 4 ◆
专家应当积极参加全体专家会议,全体专家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积极参加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的研讨、培训、决策分析、课题研究等,发挥好专家智囊团作用。
◆ 5 ◆
专家要加强理论研究,认真学习掌握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精神;每年应当形成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总结报告,按时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碁层卫生健康司。
◆ 6 ◆
专家在指导各地工作时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在运用县域医共体领域调研成果和数据资料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数据及料管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对外公布。
此外,《通知》同时还公布了县域医共体专家组人员名单。
2020新年伊始国家卫健委就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说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
县域医共体建设既有利于密切县域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也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为广大居民提供连续性、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