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整理:渔歌医疗


2019年9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驻京部队血液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从今年1月20日开始,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可以享受血费直接减免服务。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方案》明确,北京市无偿献血者指在北京市参加无偿献血并取得《无偿献血证》的人员,包括外地来京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驻京军地医疗机构用血的,由医疗机构通过《用血服务系统》核实个人信息,获取减免金额,在患者门急诊和住院费用结算时直接减免相关用血费用。北京各区献血办和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定期与医疗机构对减免费用进行结算。


自19年9月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后,四川、云南、河南等省份已陆续印发《关于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方案》,敦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献血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加强管理、把控风险;做好宣传、加强培训,确保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直接减免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