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建委

整理:渔歌医疗


3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类精准做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的趋势变化,在基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差异化、精准化推进工作,进一步把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的“网底”兜实、兜牢。



《通知》要求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区域疫情防控态势,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就近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


《通知》要求:一、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区分类科学精准开展工作。


(一)疫情防控低风险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区域“外防输入”策略,加强门诊预检分诊筛查,做好对发热患者的监测、发现、报告和转诊。


(二)疫情防控中风险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贯彻落实区域“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做好人力、物资、隔离观察场所等方面的准备。


(三)疫情防控高风险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协助落实好辖区“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全力参与做好城乡社区综合防控工作,及时协助落实社区管控和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通知》要求:二、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低风险县(市、区)持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高风险县(市、区)要加强分层分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缓安排老年人健康体检等服务,合理调整儿童保健门诊和预防接种门诊,暂缓面对面新生儿访视与儿童健康体检,针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视频、智能语音、区域健康云APP等多种途径开展随访服务,相关随访记录应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鼓励依托区域卫生健康云平台实现随访数据的联通与共享。


各地要确保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部分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创新方式完善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


《通知》要求:三、各地要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支持作用。


疫情防控低风险县(市、区)要抓紧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县(市、区)要强化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对防控力量薄弱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安排支持、支援人员,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切实提高区域综合疫情防控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防护物资调配力度,保障参与疫情防控基层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关心支持,保证合理作息时间。加大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的表扬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类精准做好工作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