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健委

整理:渔歌医疗


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6月8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5方面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提出要求。








截图来自卫健委官网


强调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的重要性


《实施意见》强调要将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通过检测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


明确应动态调整检测的策略和人群范围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实施重点人群(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7.监所工作人员;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强公众监测预警,定期进行人群抽样检测,掌握当地疫情发展变化,为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明确扩大检测范围的能力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从加强实验室建设、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加快设备产能提升、确保信息安全畅通等5个方面推进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特别强调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予以重点支持。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检测设备、试剂和耗材等研究、审批、市场转化和产能提升。


明确扩大检测范围的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推进落实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的责任,特别按人群类别明确了各部门在推进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优先检测人群“愿检尽检”中的组织、引导责任。强调社区要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落实个人责任,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有序组织开展检测。


明确扩大检测范围的组织保障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大经费保障(“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加大宣传倡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扩大检测范围相关的收费标准、医保政策、费用分担等相关保障政策。


《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