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涉及重量差异、含量测定、有关物质、水分、需氧菌总数、微生物限度、性状、杂质等。



10批次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如下: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