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河南省爱卫办联合下发通知,强力推进禁烟,持续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河南省爱卫办具体负责驻郑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


其他各级各类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同级中医管理局、爱卫办负责,具体建设要求由各地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


各级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加强考核命名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行“单位申报、分批验收、抽查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抽查比例(不含村卫生室)原则上不低于30%,考核合格的,授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称号,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村卫生室可实行简化程序,重在加强宣传教育,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等。


具体考核命名办法由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申报,优先考虑获得“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称号的单位;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率纳入卫生城镇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健康城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到2022年,河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将实现全面建成的目标。


加强监督管理


河南还要求各地加强对本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无烟环境情况明查暗访和第三方评估,及时通报相关结果。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第三方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