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教育司
整理:渔歌医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对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坚决克服唯学历倾向,突出能力导向选人用人
《指导意见》明确,以“两个同等对待”为重点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是充分肯定住院医师价值、促进医学教育回归临床的重要举措。
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全科、儿科、精神、重症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招收力度。
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继续医学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激励措施,严格监督管理,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取得实效。
要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确保所有在职在岗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职业再培训;
要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需求,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卫生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突发新发传染病防控能力;
要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推进“互联网+医学教育”,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公平、可及,缓解基层医务人员工学矛盾。
制定各类别、各层次医学人才需求
要配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高校落实以需定招,逐步停止中职农村医学专业招生,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教育,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要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公共卫生教育和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培养更多防治复合型的公共卫生人才;
要将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情况及时反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原文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