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浙江省举行第五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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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桢提醒,公众个人健康防护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一些重点场所必须按照行业管理规范的要求佩戴口罩,其中九方面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
(2)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还有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
(3)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4)火车站、汽车站、水运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5)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7)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KTV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8)进入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的外来人员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概括起来,主要是公共服务场所的人员,和幼托机构、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
另外,以下三方面的重点人群建议佩戴口罩:
(1)年老体弱者和慢性疾病患者;
(2)去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难以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人群;
(3)虽然没有人员聚集,但在密闭公共场所的人员。
疫情没有结束,防控不可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