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初,一则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在业界流传。



决议显示:


1、该医院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仅保留 5 个化药品种且需降价 20%,其余药品从常备目录剔除;


2、所有中药注射剂从医院常备目录剔除


3、4+7 药品目录内非中标 4+7 品种从常备目录内剔除;


4、中成药口服等制剂仅有 30 个品种保留且需降价 20%,其他药品从常备目录内剔除。


药品常备目录,是医院药品采购、临床用药的清单,一般三甲医院的药品数量在 1400 到 2000 种左右。一旦这些中药品种被踢出药品常备目录,就意味着将失去医院的市场,对药企的销售也将造成重大影响。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湘雅二院、华西医院等都曾发文拒绝中药、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进院。



为什么大批中药纷纷被大医院踢出局?


去年7月,卫健委发文,要求西医必须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具中成药处方。医保基金也对这一政策进行了支持。


2019年7月1日,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正式提出,除中医类别外的其他类别医师,需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其官微上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在“严格支付管理”一项中,《药品目录》指出,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


2020年9月14日,江苏省卫健委出台文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非中医类别医师或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处方(含长期处方),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


这意味着,至少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西医开中成药处方禁令已基本解除。


之所以几部门相继推出政策,对西医开中药的资质进行限定,一方面是规范西医开中药乱象,推动安全合理用药;另一方面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医保支出。


近年来,在政策环境改变之下,临床用药的合理性越来越受重视,药品加成彻底取消。这也导致医院用药心态彻底改变,加上绩效考核的压力,性价比高的药品越来越受欢迎。



中药不合理用药现象严重,使用受限


去年6月,作为全国第二大医药市场的北京市,已经向中药市场开刀了。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印发的《北京中医药“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控制费用”三联动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中药饮片大处方和超量使用,提出中成药“单方三限”指标。


严格控制中药饮片大处方和超量使用。原则上单剂中药饮片处方药味数平均不超过16味,剂均费用同比增长不超过10%。


中成药合理使用“单方三限”指标。同一张中成药处方开具的中成药不超过2种,同一亚类中成药只能开具1种,超出3种以上疾病的,开具的中成药最多不超过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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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版医保目录中,可以发现“中药注射剂”使用又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33种中药注射剂限制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


据可查最新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所占比例是54.6%;若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按照给药途径分布,静脉注射给药占54.0%,其他注射给药占0.6%;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静脉注射给药占84.1%,其他注射给药占1.0%。


部分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还不具备抢救设备,所以在使用中药注射剂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中药注射剂等一直存在争议的产品,如果不能证明自身安全有效性和经济性,还可能被直接踢出。


同时,《目录》中还对中药饮片做出了限制,下列中药饮片将不予以报销:


阿胶、白糖参、朝鲜红参、穿山甲(醋山甲、炮山甲)、玳瑁、冬虫夏草、蜂蜜、狗宝、龟鹿二仙胶、哈蟆油、海龙、海马、猴枣、酒制蜂胶、羚羊角尖粉(羚羊角镑片、羚羊角粉)、鹿茸(鹿茸粉、鹿茸片)、马宝、玛瑙、牛黄、珊瑚、麝香、天山雪莲、鲜石斛(铁皮石斛)、西红花(番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紫河车、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



国家医保局回应不存在“歧视”中药


今年5月,林凡儒委员向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落实中成药扶持政策的提案》,他提出,中成药市场仍然存在很多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医保目录清单中的中成药个人自付比例偏高。


其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中成药受到一定限制。在二级以上医院,部分中成药在使用过程中受到病种、重症等情况的限制,甚至部分医疗机构在实际使用中只用西药。


第三,省级增补医保目录中的中成药受到调整影响。部分省级增补医保目录中的中成药受省级医保目录三年过渡期调整的影响,第一年或第二年就退出省级增补医保目录,给临床处方和患者实际用药带来较大影响。


第四,省级带量采购目录制定过程中对中成药存在“歧视”现象。在部分省份的带量采购过程中,缩减中成药采购数量。


第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中成药比例较低。



国家医保局日前进行了回复,明确坚持“中西药并重”的方针,不管是国家基本药物,还是医保目录药品,均包括了一定比例的中成药,医疗机构应当结合自身诊疗需要,选择适宜的药品应用于临床。不宜对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政策进行强制性约束,一刀切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机构的中成药使用比例不低于40%。


目前,国家组织三批药品集采,成效显著。同时,正在推进地方针对中成药等药品开展药品集采探索。当前,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积极开展集采探索,取得显著降价成效,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尽管中药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力挺,但是在当前医药行业宏观大背景下,中药品种受限,药价降低已是毋庸置疑的定局。如何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谋求转型,增强市场竞争力,是中药企业需要破除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