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省卫健委

整理:渔歌医疗


12月9日,广西卫健委官网发布文章《乐业县: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施行村医职业化管理》,介绍了乐业县创新推行村医职业化管理,建立的责、权、利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乡村医生队伍激励约束机制。



高位推动政策落地“本土化”

实现村医待遇“工薪化”


乡村医生财政基本补助从2019年7月份开始由原来每月300元提到1400元,与村副主任待遇持平,并随着村副主任待遇调整而调整。


除了县财政基本补助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补助、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防艾宣传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等均及时拨付到村医,村医月均收入可达3000元左右,进一步提高了村医工作积极性。



狠抓村医队伍建设“专业化”

提高村医岗位“专职化”


落实了每个村卫生室最少有2名合格村医执业。


对村医的准入和退出进行了明确规定,村医必须是中专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并且通过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村医不得兼任村委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


村医连续两个季度不完成工作任务,坚决给予辞退。


所有村医全部纳入职业化管理范围,全面进行履职考核,同时签订自愿履职承诺书,制定岗位说明书,细化了各种政策措施,做到责任分工明确,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有效地推进了村医职业化管理进程。



强化日常业务管理“规范化”

促进村医工作“责任化”


严格执行坐班制,村卫生室确保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均有村医值班,实行8小时上班制度,每个村医每周在村卫生室上班4天,1天在卫生院跟班学习。


采取“平时管理+年度考核”的方式,实行“一月一考查,一季度一汇总”结合年终考核加权计算年度实质积分。对不合格、不胜任、不履职的村医进行淘汰、撤换。对不服从卫生院安排、不按时上下班、全年旷工10天以上、请假超过15天(特殊假除外)或者有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的,给予辞退。


点此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