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医保局

整理:渔歌医疗


“看病贵”是当下社会的一大问题,不少老年人有病不敢进医院,"小病拖、大病挨,要死才往医院抬"的现象比较普遍。


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尽快实现免费医疗呢?


12月30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对《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82号(医疗体育类203号)提案答复的函》,答复函中对于全国政协委员邢霞提出的关于对60岁以上老人尽快实现免费医疗、对老年人在基本医保缴费、待遇保障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等提案进行了回复。



一、关于实现60岁以上老人免费医疗的建议


考虑到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医保筹资水平还不高,基金支撑能力还不足,如果实行免费医疗,不仅会压缩基本医疗服务范围,降低待遇水平,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医疗浪费,长久来看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不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二、关于对老年人予以医保政策倾斜的建议


针对老年人在基本医保缴费、待遇保障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的建议已有政策安排,包括高龄老人在内的广大城乡居民均能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推动健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拟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探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推动实现家庭共济。下一步,我们也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中积极研提意见,力争在法律中明确强制参保的相关规定,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推动有老年人的家庭积极参保,确保广大老年人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


三、关于多元化医保资金来源的建议


“为患大病及慢性病中高龄老人解决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的问题,目前国家已有相应的政策安排,通过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对个人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予以进一步保障。


一方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另一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还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个人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进行资助。同时,国家医保局还将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鼓励社会慈善捐赠,让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居民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最后,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入手,进一步推进待遇保障、筹资运行等关键领域的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使老年人在内的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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