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政府办公厅

整理:基层医师公社 仲盈


一地出台新乡村医生管理办法,对乡村医生的学历、执业资格、待遇等都做了新的要求。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在乡村医生管理方面一直推陈出新的甘肃,此次在管理办法上又进行了新的明确。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成进村卫生室最低门槛


《办法》规定,新进入村卫生室(所)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建立新聘用乡村医生半年岗位实习期制。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每年对即将退休村医摸底,在老村医退休前半年,安排新聘用村医到岗实习。实习期间由老村医负责村卫生室(所)工作。


可以预见,随着对新进入村卫生室村医的同一化要求不断普及,今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将是最低门槛。


中等医学专业学历人员可申请村医执业注册


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按前款规定招录后,乡村医生数量仍明显短缺的地区,经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适时组织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考试,考试合格者注册后进入村卫生室(所)执业。


对签订教育协议和就业协议的农村医疗专向医学生(村医订单定向生)直接录用。


此举是落实国家在2020年关于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村医执业注册的政策,吸引更多新生高学历人才进入村级医疗市场。


返聘村医期限不超过5年


《办法》对返聘乡村医生的年限做了明确规定。


要求村卫生室(所)确无乡村医生接替工作时,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乡镇卫生院可返聘一技之长的退休村医,返聘期限不超过5年(男村医不超过65周岁,女村医不超过60周岁)。返聘村医直接申请执业注册。


有7种情形者,收回村医执业证书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1、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2、有套取医保基金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3、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满半年以上的;


4、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再返聘的;


5、受刑事处罚或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6、本人主动申请注销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将这类村医纳入编制管理


建立乡村医生激励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在村卫生室(所)连续执业10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群众反映好的乡村医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形式选拔录用,纳入编制管理。


纳入编制管理的乡村医生,执业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外单列。


乡村医生评定高级职称,对论文、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不作要求,单独划定高级职称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


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建立考核制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每年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培训提供条件。


乡村医生每周1天或每月4天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临床实践,在此期间,乡镇卫生院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其所在的村卫生室(所)顶岗并提供服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建立乡村医生考核制度。乡村医生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再注册专项考核。


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组织,征求当地村委会意见,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再注册专项考核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5年组织1次。考核结果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公示。


对乡村医生意见应及时调查处理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和乡村医生。


各级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乡村医生保障待遇,并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地区,严肃问责。


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实行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依规享受退休养老待遇,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乡镇卫生院所交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常支出范围予以核拨。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最低年限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由乡村医生个人缴费至满规定年限,也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本人。


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乡村医生,在依法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加发工龄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设立运行经费补助,每个村卫生室1000元/月

乡镇卫生院在核定村卫生室(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可统筹考虑村卫生室(所)公用经费。


有条件的市、县可按照每个村卫生室(所)不少于1000元/年标准,设立运行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