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市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盐城陈某某诊所”正在输液的4名病人中3人未戴口罩,4名病人均未进行“姓名,联系电话,测温,苏康码查验”等流行病预检分诊登记,诊所公示的高中风险地区等级提示已有6天未更新,诊所工作人员无测量体温记录。



根据规定,疫情期间要求进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正确佩戴口罩并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医疗机构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相关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不间断的院感防控工作督查。对院感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院感防控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置。



此外,“盐城陈某某诊所”还存在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查验验收制度,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在专用包装物内等多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未履行传染病预控制工作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全程摄像,当场制作相关执法文书,并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已调查终结。 


“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查验验收制度”该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规定。


为了避免医疗废物流入社会造成传染和危害,我国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有严格的强制性规定。跟大医院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卫生室、诊所等,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等方面容易出现疏漏。所以,大家一定要根据规定谨慎处理,避免处罚。


医疗废物应如何分类,收集?可参考下列文章:


国家发文,医疗废物整治来了!

医疗机构注意!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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