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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曝光台2021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件(10例)》,一家乡镇卫生院在通报名单之列。


据国家医保局公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石桥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涉及345039.84元,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该院所得医保资金、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将该案移交纪委监委进一步处理。最终,石桥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涉案医生等数人均受到行政处分!



以下为国家医保局曝光台通报的所有案例,希望各位基层同仁能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山东省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案



经淄博市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人民医院)通过诱导参保人挂床住院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涉及34269.30元。


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1.追回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违规使用的医保资金;

2.要求该院限期整改;

3.对该院处以行政罚款171346.50元。


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资金34269.3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全部到账。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友华医院

欺诈骗保案



经东莞市医保局调查,发现东莞市清溪友华医院涉嫌通过“免费体检”诱骗参保人办理入院,并采取伪造医疗文书、虚开诊疗服务等手段骗取医保资金,涉及139817.40元


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1.追回违法所得医保资金;

2.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目前,清溪友华医院违法所得医保资金139817.40元全部追回。该案移交公安后,已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黑龙江哈尔滨市双城区达康中医医院

欺诈骗保案



经哈尔滨市医保局调查,发现哈尔滨市双城区达康中医医院涉嫌通过编造假病历、串换项目等手段骗取医保资金,涉及97969.03元,另发现该院多种药品(“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奥美拉唑注射液”“骨肽注射剂”等)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等违规情况,涉及72081.75元。


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1.依据协议规定,追回违法获得和违规使用的医保资金;

2.解除双城区达康中医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3.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院违法违规所得医保资金170050.78元已全部追回。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鸿泰医院

欺诈骗保案



经长春市农安县医保局调查,发现农安县鸿泰医院涉嫌通过伪造病历票据、虚假住院、冒名住院等手段骗取医保资金,涉及1058991.06元。


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1.追回鸿泰医院违法所得医保资金;

2.解除鸿泰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3.将该案移交公安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院违法所得医保资金1058991.06元已全部追回。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石桥镇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案



经泸州市泸县医保局调查,发现泸县石桥镇卫生院存在低标准住院、无指征用药、超适应症范围用药、重复检查、套餐式检查、超标准收费用等多项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行为,涉及345039.84元。


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1.追回泸县石桥镇卫生院违规所得医保资金;

2.暂停该院中医理疗科医保服务3个月;

3.将该案移交泸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处理。


纪委监委经研究处理如下:


1.院长尹某某受党内警告处理;

2.副院长唐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理;

3.医生梁某某和徐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理;

4.医生王某某和胥某某受行政记过处理。


目前,该院违规所得医保资金345039.84元已全部追回。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华仁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欺诈骗保案



经台州市仙居县医保局调查,发现仙居县仙居华仁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涉嫌通过留用医保卡、冒名使用、虚记项目、串换项目等手段骗取医保资金,涉及145673.18元。


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1.追回该门诊部违法所得医保资金,根据协议扣除相应违约金;

2.解除该门诊部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3.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院违法所得医保资金145673.1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23648.76元已全部到账。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居民

刘某某殷某某欺诈骗保案



经岳阳市岳阳楼区医保局调查,发现居民刘某某、殷某某涉嫌通过伪造医疗费票据报销医疗费用,分别骗取医保资金15309.39元和27146.79元。该案移交公安后,进一步固定了有关证据,确定以上违法事实。


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1.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被告人殷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目前,刘某某、殷某某违法所得医保资金42456.18元已全部追回。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参保人

刘某某冒名就医案



经临汾市乡宁县医保局调查,发现参保人刘某某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冒用同村参保居民苏某某医保卡在乡宁县人民医院就医报销医疗费,涉及168270.29元。


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1.追回刘某某违法所得医保资金;

2.根据协议扣除乡宁县人民医院违约金841351.45元;

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

4.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目前,刘某某违法所得医保资金168270.29元已全部退回,该院违约金841351.45元已全部到账,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公安部门已立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江苏省张家港市参保人

欧某某欺诈骗保案



经张家港市医保局调查,发现参保人欧某某涉嫌通过频繁在本市多家定点医院大量开取种类固定的处方药品骗取医保资金,涉及178032.28元。该案移交公安后,经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固定了有关证据,确定以上违法事实。


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被告人欧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目前,该参保人违法所得医保资金178032.28元已全部追回。

安徽省潜山市参保人

肖某某欺诈骗保案



经安徽省潜山市医保局调查,发现参保人肖某某于2018年12月10日因交通事故受伤入院治疗,获得该事故责任方支付的交通事故赔偿款之后,其子肖某涉嫌于2019年4月28日以非法占有医保资金为目的,通过故意编造隐瞒事实,虚假填报《参保人员受伤情况表》,骗取医保资金34059.50元。


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1.追回肖某某违法所得医保资金;

2.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参保人违法所得医保资金34059.50元已全部追回。


近两年,医保监管力度和手段不断加强,多起骗保案被曝光、彻查涉及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应依法、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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