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提出7点意见,其中“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最受关注。



《意见》提出,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意见》还明确,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对接互联网医院、海南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医保信息平台与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


也就是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可以在一个操作系统完成,这将极大便利群众看病买药。


《意见》要求,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及海南省相关部门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对高风险药品管理,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主体责任。利用区块链、量子信息等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药品流向全程追溯、数据安全存储


网售处方药的放开将涉及安全、支付等多方因素,真正执行和监管起来面临多方挑战。此前,国家虽没有直接禁止网售处方药,但是否打开处方药网售的“绿灯”仍未明确。该《意见》的实施,意味着处方药网售政策将在博鳌乐城首次落地执行。将处方药网售变为现实,对于医药行业而言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也是极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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