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陈云增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518号)。


近日,福建省卫健委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



在答复中,福建省卫健委表示,近年来持续推进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对近年来的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行了介绍。


关于健全乡村公共卫生网络体系


一是加强基层公卫机构硬件能力建设。


2019-2020年,福建省投入约4000万元经费开展预防接种示教基地建设并提升基层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水平;2020年安排约2000万元,为全省5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肺功能仪,提升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


二是发挥医共体资源整合优势。


各地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县域内疫情防控指导培训工作,持续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技能培训,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能力和乡采样的操作能力,落实“村组织、乡采样、县检测”。


三是提升乡村疫情防控能力。


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培训与技术指导,每年组织疾控机构对基层公卫人员开展培训,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或预检分诊场所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功能,落实“四早”措施,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所严格执行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和院感防控要求。


四是着力提升县域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


借助世界银行贷款福建医改信息化项目,着力打造县域分级诊疗协同平台。


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诊疗协同系统、实验室检验系统、基层电子病历系统。


面向县域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打通医疗、公共卫生、围产期保健、家庭医生签约以及慢病管理等业务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关于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办医责任,明确政府承担公立村卫生所开办经费,安排专项补助经费用于村卫生所水、电和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运转补助,省级财政每年约安排4.8亿元用于补助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和人员经费、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改革。


近五年来,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预算投入占总支出比重维持在50%以上。省级财政对市县级转移支付进行分档补助。


2020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筹资标准由69元提高至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基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提高基层疫情防控能力。


二是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


目前福建省正在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列入2021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的评价重点,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对标补齐短板。同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一体化村卫生所的业务指导,夯实疫情防控网底。


三是持续推进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


改善行政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基础设施条件。截至2020年底,全省规划设置一体化村卫生所11919所,完成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11063所,累计投入7.4亿元。全省已有11752个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2201个贫困村实现了医保“村村通”和“就近通”。


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全科医生人才培养力度。


近年来,我省通过支持定向培养本土化大专学历临床医学人才、为基层医疗机构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支医)项目等方式,充实基层全科医生队伍。


自2018年起,将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8万元


2020年为49个财力保障县招收乡镇卫生院医学定向生271人。对赴山区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进行学费代偿,2020年为100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发放学费代偿补助213.5万元。


二是加强乡村医生培养与培训工作。

采取“订单定向”方式,选拔农村生源到医学院校学习以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200万元,用于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培训,五年来全省有15.6万人次乡村医生参加规范培训。鼓励学历层次较低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三是逐步提升乡村医生待遇。


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发放乡村医生津贴,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给予分档补助,2019年省级财政共下达村医津贴补助3808万元。


我省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多样化的村医补助政策,如福州市对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由县级财政分类分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1500元的补助,对在同一县(市)区村卫生所连续从医30年及以上的村医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将乐县对在乡镇延伸设立的村卫生所执业的村医每人每个月补贴1000元


在落实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等多渠道政策保障基础上,2021年4月底,福建省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聘安排,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外合同人员,按有关规定落实“五险一金”等待遇,同时享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


关于推动诊疗工作机制创新


一是实现医共体建设县域全覆盖。


福建省自2017年起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


2018年在总结三明经验基础上,将试点扩大到全省41个县域;


2020年实现县域全覆盖。


通过整合县域医疗资源,按照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思路,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和患者下沉基层,促进分级诊疗。2020年各大中心累计为基层提供医疗服务121.92万人次,带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


二是继续实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


2020年福建省居民健康水平达到23.7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实现《“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提出的“截至202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目标。


三是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发展。


福建省积极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支持和鼓励各类医联体、医共体利用“互联网+”技术,便捷开展各类远程会诊、远程教育、远程手术示教等服务。目前全省已构建各级各类医联体268个,覆盖医疗机构总数1159个,三级公立医院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




福建省卫健委表示虽然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短板依然存在短板,例如基础设施条件参差不齐、人才队伍短缺、社会治理能力弱。


福建省卫健委对未来如何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了工作计划。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推动村居两委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提高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治理能力。督促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全力配合城乡社区组织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二是加快推进医共体实质性运作。


引导各地医共体准确把握办医方向,加强医防融合,完善与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带动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三是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培养。


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培养,培育一批省级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鼓励和支持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高校成立全科医学相关院系,并根据行业与实际需求,确定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重点为农村基层与村卫生所培养助理全科医生。


创新“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模式,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四是持续推进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鼓励各地学习借鉴福州市实施“14项行动”,全面提升村卫生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地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村卫生所业务用房达标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就医环境。积极推动各地落实村医多渠道补偿、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等政策,努力提升乡村医生待遇水平,进一步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五是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技术和经费支持,提高农村地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和提升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缩小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差距。


来源:福建省卫健委

整理:渔歌医疗

封面图来源:Miki Czetti © 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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