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西安市卫健委根据《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公示了2020年下半年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其中多家诊所因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通报扣分。



多家口腔诊所不具有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口腔诊所的放射科,通常用于拍X光片,例如小牙片、曲面断层片、CT片等拍摄,用于辅助医生的诊断。设置放射科的医疗机构都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国家卫生部在在2006年发布的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中,第五条明确表明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按照本程序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放射诊疗工作。


多家个体诊所未经核准擅自扩大诊疗科目


在2018年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诊所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对于增加诊疗科目的相关规定表明,每增加一个诊疗科目,至少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并至少增加一个诊室。在每个诊室之中应设有诊桌、诊椅、诊床、手卫生设施、空气消毒设施,配备保护患者隐私的设施(屏风或遮帘)。


多家个体诊所未经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不同资质的医生药物使用权限也不同,通常我们所说的抗菌药物级别,可分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和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一般来说,基层医生仅能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要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


除了上述三个突出现象之外,对于扣分原由主要集中在:医疗废物未按规定进行收集、登记、放置;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未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医务人员未佩戴胸牌上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醒目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逾期未校验等。


据了解,《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18年开始实施,每半年或者一年,相关部门就会以此曝光一部分医疗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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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卫健委

整理:渔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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