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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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4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中央投资四大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中央投资将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等四大工程共14个方向的项目建设。


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1、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加强国家-省-市-县级疾控机构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


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3、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4、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5、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 2023 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 2025 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6、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 120 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7、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每省份支持 1 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每省份支持 1 个儿科项目建设,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


8、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每省建好 1 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9、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10、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建设 30 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11、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建设 35 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12、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建设 50 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


13、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遴选 130 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14、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


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 2 亿元、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 5 亿元、3 亿元、3 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 2 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 2 亿元和 5000 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2 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 5000 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1.5 亿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 1 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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