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发布通报,7月29日,该局依法对毛某宁(女,64岁,户籍地: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并决定对毛某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全文如下:


警方通报


2021年7月29日,我局依法对毛某宁(女, 64岁,户籍地∶ 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2021年7月21日,毛某宁从南京居住地来扬州,住在其姐姐毛某亚(女,70岁,现住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念四新村)家中。7月27日,毛某宁因咳嗽、发烧自行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并被控制。7月28日,毛某宁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可疑阳性,经扬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即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当日,经扬州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被转运至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


经初步调查,7月21日上午,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居住其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7月21日至27日期间,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各类居民小区封控管理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毛某宁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隐瞒行程。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其拒绝说出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散传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于7月29日决定对毛某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2021年8月3


截至目前,扬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6例(其中轻型43例,普通型79例,重型2例,危重型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扬州市共有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44个。通过对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已排查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5617人,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


央视主播劳春燕评论,这位毛老太有多任性?她先是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到了扬州以后,四处活动,频繁出入麻将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她倒是过得很自在,但是,跟着是一群人的感染。不仅如此,她还隐瞒自己的行程,甚至在公安机关调查她的时候,还不肯说出自己到扬州以后的行程。因为疫情发生早、发现晚,扬州的防控形势到现在还十分严峻。任性的是一个人,承担后果的却是一座城。这事儿给了我们一个警示,疫情防控环环相扣,人人有责,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措施,这是公民的责任。不负责任,后果很严重;而你对社会不负责任,法律就要叫你负责任。


渔歌医疗提醒大家: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的依法调查和管控措施,不得隐瞒、谎报行程经过、接触对象等相关情况。


渔歌医疗整理江苏新闻、央视新闻、扬州公安


关于渔歌

渔歌医疗为合作医疗机构搭建的信息化监管平台


渔歌医疗秉承“携手体制内医疗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强基层保证分级诊疗扎实落地”理念,深入下沉基层,“自下而上”(Bottom-up model) 进行医疗信息化布局。


渔歌医疗多年来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通过和政府、卫健委、医保、各级医疗机构合作,致力于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互联网+分级诊疗”、“互联网+医联体/医共体”、“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抗新冠肺炎-智能疾控”等模式建立。


截至2020年,渔歌医疗已在全国辽宁、河南、吉林、黑龙江、四川、山东、云南、贵州、河北、北京、内蒙古、湖北12省104区县落地。服务各级卫健委90余家,医联体/医共体200余家,覆盖基层人口8800万。


联系我们:

渔歌大连:400-033-0187

渔歌成都:400-665-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