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申报各类课题资格,取消各级评优资格,停止职称晋升资格,扣发奖金,通报批评……


昨日(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在网站公布了新一批医疗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共有35份通报。>>>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12月29日)


据渔歌医疗不完全统计,自6月8日开始,半年多来,国家卫健委官网已经通报了242起“学术不端”案件。


今年6月初,国家卫健委开设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对查实并公开通报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予以转载通报,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哪些行为属于科研失信行为?


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将下列行为定性为科研失信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


(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三)买卖、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六)违反奖励、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及论文发表规范;


(七)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科研失信首次入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其发布实施28年后,迎来了第二次重大修改。


科研诚信失信记录、财政科技资金绩效管理制度、设立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和禁止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等监管规则都是首次写入国家法律。


破除“唯论文”倾向


论文造假之所以能够让这些医生“趋之若鹜”,主要原因是唯论文的职称评价体系。


在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的同时,扭转“唯论文”现象也是大势所趋。


今年6月,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


《意见》要求,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等各个环节要注重医德医风考核,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


《意见》进一步明确要重点评价临床实践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引入医生的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治疗效果、手术数量、手术难度、手术质量、住院费用等临床指标进行量化评价。明确提出要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


欲带冠冕,必承其重


2019年,人民日报曾针对翟天临学术造假问题发表评论,指出“欲带冠冕,必承其重”。


学术规范必须一碗水端平。有真才实学不怕挤水分,弄虚作假一定经不起推敲。博士帽是校园最高的荣誉,但注定越来越不好“混”,欲带冠冕,必承其重。


参考资料:

1、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12月29日)

2、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封面图来源:Martin Brosy ©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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