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家庭医生既可以是全科医生,又可以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


鼓励各类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不同形式的签约服务,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二、三级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队伍,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家庭医生既可以个人为签约主体,也可组建团队提供签约服务。


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


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满意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积极扩大签约服务覆盖率,逐步建成以家庭医生为健康守门人的家庭医生制度。从2022年开始,各地在现有服务水平基础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满意度达到85%左右。


对于社会力量开展签约服务,《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签约服务费、医保报销、服务项目、转诊绿色通道等方面做好政策引导支持,为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创造条件,满足居民个性化、多元化健康需求。各地应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予以支持。


在加强家庭医生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积极扩充家庭医生队伍。优化家庭医生的临床诊疗服务能力和全科理念、知识、技能培训体系,重点加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用技能培训。


乡镇卫生院可开展康复、医养结合等服务

给予家庭医生部分预留床位


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家庭医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慢性病管理能力,鼓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能力和群众需求,按照相关诊疗规范开展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服务项目,拓展康复、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智能辅助诊疗等服务功能


在优化转诊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指出,统筹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将一定比例的专家号源、预约设备检查等医疗资源交由家庭医生管理支配,可给予家庭医生部分预留床位,方便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优先就诊、检查、住院


全部乡镇卫生院应提供长期处方服务

鼓励家庭医生掌握针刺、推拿、拔罐、艾灸等技术


《指导意见》指出,按照长期处方管理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优先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原则上可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到2025年,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提供长期处方服务。此外,落实基本药物目录管理等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进一步适应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


加强中医药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和中医馆建设,改善中医药服务场地条件和设施水平,推进普遍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加强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鼓励家庭医生(团队)掌握和使用针刺、推拿、拔罐、艾灸等中医药技术方法,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支持家庭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元签订服务协议


《指导意见》明确,推广弹性化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应明确签约双方的责权利,列出服务清单。服务协议有效期可为1-3年,可根据居民需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际,许服务关系稳定的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签订2年、3年有效期的服务协议支持家庭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元签订服务协议,鼓励各地探索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功能社区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在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方面,《指导意见》指出,通过专科医生直接参与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经绿色通道优先转诊专科医生等形式,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作,促进基层医防融合,增强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综合性。


就重点人群,《指导意见》指出,要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脱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作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脱贫地区要结合实际,逐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群体中的慢病患者、老年人等纳入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重点做好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

信息系统记录的行为,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或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线上为居民提供签订协议、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双向转诊等服务。信息系统记录的服务行为,作为考核评价家庭医生服务履约的重要指标。加强区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打通家庭医生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同医疗机构诊疗系统、基本公共卫生系统等数据通道,积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参考资料:国家医保局

关于渔歌

渔歌医疗为合作医疗机构搭建的信息化监管平台


渔歌医疗秉承“携手体制内医疗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强基层保证分级诊疗扎实落地”理念,深入下沉基层,“自下而上”(Bottom-up model) 进行医疗信息化布局。


渔歌医疗多年来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通过和政府、卫健委、医保、各级医疗机构合作,致力于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互联网+分级诊疗”、“互联网+医联体/医共体”、“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抗新冠肺炎-智能疾控”、“互联网+临床试验”等模式建立。


截至2021年,渔歌医疗已在全国辽宁、河南、吉林、黑龙江、四川、山东、云南、贵州、河北、北京、内蒙古、湖北12省120市区县落地。服务各级卫健委90余家,医联体/医共体200余家,覆盖人口 1亿2000万。


联系我们:

渔歌大连:400-033-0187

渔歌成都:400-665-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