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


从3月29日开始,个人所得税APP里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系统功能已经升级,增加了婴幼儿照护费用这一项,具体怎么填报一起来学习“5步法”


首先,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以通过首页的“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项目。


第二步,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从今年1月1号起实行,所以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中完善纳税人本人信息后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可以相应的添加子女信息,包括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等。


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的其中一种。


最后一步,选择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就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提交完成后,系统会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信息。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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