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机构上班的村医,

   却在家开“黑诊所”,
 这样的赚外快方式,可不行!

近日,武义县卫生健康局接到举报线索称,武义某乡镇某居民家里涉嫌开展违法诊疗行为。接到投诉举报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派卫生执法人员赶赴涉案地点。

卫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居民家一楼客厅右侧一角放有一个木柜和一个玻璃柜台,玻璃柜台内放置有阿莫西林胶囊等多种药品,现场还放有输液架地面上放置着套有黄色塑料袋的垃圾桶,桶内有使用过的输液瓶和输液管若干。

经询问,当事人许某表示,自己是一名乡村医生,2019年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是当地一家医疗机构,平日里自己该医疗机构上班,休息时就通过自行购买药品,在家给村里人看看内科常见病垃圾桶内的医疗垃圾都是平日给病人看病留下的。

后经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因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卫生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处理。

基层医生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